一般来说,有助于食品饮料加工工序顺利进行而添加的各种物质为加工助剂。这些物质与食品本身不一定有关系,它们一般应在食品中除去而不应成为最终食品的成分,或仅有残留。通常食品的加工需要加入各种辅助物质,如助滤剂、澄清剂、吸附剂、润滑剂、脱模剂、脱色剂、脱皮剂、提取溶剂、发酵用营养物质等。GB2760-2014规定了食品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:、
1、 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,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,在达到预期目的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使用量。
2、 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成品之前除去,无法完全除去的,应尽可能降低残留量,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,不应该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。
3、 加工助剂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。
食品加工助剂与食品添加剂不同的是,后者是添加到食品中作为一个有效的成分存在,不需要在最终食品中被除去。但有时食品加工助剂也是一种添加剂,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作为吸附剂、螯合剂,但同时也是添加剂,GB2760-2014规定了食品加工助剂的使用规定:
1、 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,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(不含酶制剂)。
2、 需要规定功能和范围的加工助剂(不含酶制剂)。
3、 食品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的酶。各种酶的来源和供体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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